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有风险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有风险吗?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但是是可以购买的。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审批同意,此类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下签定交易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对待。二、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存在的风险有哪些1、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审批同意,此类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下签定交易协议不受法律保护。2、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3、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1)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三、购买房屋的注意事项1、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且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利全部交给房地产商。2、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还不够,还要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如户型、内部环境、物管服务、生活成本等。周围是否有好的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3、要看小区临什么路,周边居住的人群怎样,开发商在楼盘打造上是否做了隔音、降噪、防尘处理。看小区的绿化、娱乐等设施是否健全。出行时间之考虑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4、楼间距。楼间距宽是保障业主生活宁静、私密、视野宽阔,也是景观打造的一个平台,但没有很好利用平台打造景观造成宁静、私密、舒适的环境,它同样不是好小区。反之,楼间距不是特别宽,但它有这样的理念和团队去打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环境,同样称得上好小区。如果一个住宅楼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是可以购买的,但是这也说明只有土地使用权却没有土地所有权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这一类的房产不能上市并且涉及到拆迁的时候是很有可能拿不到拆迁补偿款的,因此在购买这一类房产时需要格外的谨慎,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安镇(县城规划区)。区片补偿标准:72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安镇(县城规划区外)、营上镇、古敢乡、富村镇、竹园镇、大河镇、墨红镇、老厂乡、黄泥河镇、后所镇、十八连山镇。区片补偿标准:48321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其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23936元/亩。...


·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备案吗
    在当地备案是一定需要的。合同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相关规定。 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1990年6月8日青岛市人民...


·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村民拿到宅基地使用权后,会在上面修
    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村民拿到宅基地使用权后,会在上面修筑自建房。其中有些村民会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这时可以将自建房卖掉。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有严格的要求,不是谁都可以买农村房屋的。那么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农村自建房买卖有哪些条件? 众所周知,农村房屋是建立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而农村村民对农村宅基地仅有使用权而没...


·沈阳于洪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关于土地使用税,有一些相关的证件也需要提供证明,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讲述一下有关沈阳作为例子,那么沈阳于洪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包括土地使用证,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我们往下看。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一) 集体土...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 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


·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否合法
    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否合法?出嫁女继承娘家宅基地的行为是是不合法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的女儿也有遗产继承权。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近年来,民事诉讼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因为各种琐事和纠纷而将当事人告上法庭,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尤其多。民间借贷的门槛低,利率高,逐渐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但是也有一些人陷入高利贷的泥淖,从而还不起债务,而被告上法庭。那么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