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二、胎儿如何行使继承权?但是胎儿要继承祖父母财产,则胎儿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又涉及到一个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对于代位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行使代位继承权,应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4、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综上所述,胎儿是具有继承权的,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并且如果满足上述四个条件,胎儿有权行使代位继承权,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当父亲去世的时候,孩子尚未出世,这种情况下其实有必要为胎儿保留一定的继承份额,当然这里的孩子就包括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至于之后该如何继承这个遗产份额,就要看胎儿出生的情况了,若顺利出生了则就由其继承遗产,要是之后流产没有出生的话,则还是作为死者的遗产有其他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私生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吗?
    私生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吗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


·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
    我国是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人们之间的来往非常频繁,因此我们国民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而这种密切的关系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会将抚养权和继承权进行捆绑,只要有抚养权的人就有相应的继承权。那么,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一、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我国继承法明文规定可以分配。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为法律不可能罗列所有的财产形式,而且《继承法》立法时间较早,故第(七)项适用了兜底条款。类似车辆、证...


·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二)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


·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
    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 在农村,一般孩子和父母一分户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因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就相当于有了2处宅基地,这违反了农村“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对于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已经分户的子女就无法再继承。 二、违法的宅基地,子女无法继承 宅基地是让农民百姓建房居住的,如果农民朋友们擅自改变了宅基地的性质,而建成了养鸡、养猪场等,这...


·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般在什么时候才会提到继承的顺序,说到继承人顺序呢?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通常在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严格区分继承人的顺序。那么此时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的继承处理首先要看被继承任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两者都有的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有剩...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呢,是否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呢?而且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继子女的继承权的问题吧。 一、什么是继子女? 继子女是指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二、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且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
    遗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争夺遗产而背叛亲离,妻离子散,被钱财蒙蔽了双眼,失去了理智与亲情。呢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的处理遗产分割纠纷这个问题呢?接下来由来为你指点迷津。 现实生活里,中国遗产继承中常见的纠纷有: 1、法定继承纠纷 2、转继承纠纷 3、代位继承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抚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