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对于诉讼离婚首先需要提交诉讼状,诉讼状里面需要有对于财产权、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意见,还有需要出示双方婚姻不和的证据,如果有家庭暴力或者是出轨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通过证据和诉讼来看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一、交通事故上颚下颚骨折定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上颚下颚骨折定几级伤残? 1.交通事故中,要符合评定时机才能评伤残,具体几级伤残,以及怎么赔偿,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2.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3.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4.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无偿使用他人的车辆的话,那么是需要负担相关的费用的,至于税款的话,也是需要进行缴纳的,无偿使用合同的话,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一些细节性的问题,防止发生双方当事人不愉快的事项。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负担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金,比如说...


·养老保险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中断时,职工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这些将直接导致职工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降低。1、3个月没有缴纳,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2、这3个月不算入工龄,有的公司会有工龄工资,这样算来也是一笔小损失;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所有中断的时间累加,中断3个月没有什么影响,...


·饮酒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


·很多人应酬之后会开车回家,喝酒开车构成醉驾行为,很容易造成交
    很多人应酬之后会开车回家,喝酒开车构成醉驾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肇事。醉驾是对自己和别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妨碍社会交通安全秩序。那么,新交通法醉驾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交通法醉驾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一、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