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无偿使用他人的车辆的话,那么是需要负担相关的费用的,至于税款的话,也是需要进行缴纳的,无偿使用合同的话,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一些细节性的问题,防止发生双方当事人不愉快的事项。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负担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金,比如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所得税,这是正常的,因为房租可以免,但应税劳务的税金是不能免的。公司承担也是理所应当的。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0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二、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房东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您的公司使用,属于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 、房产税: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房东无偿将房产提供给您的企业使用,无出租收入,无从租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由使用人缴纳,即由房东成立的公司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在当代社会,我们所签订的通常合同都是有偿的合同,这也就意味着不仅仅自己享有了一定的权利,而且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义务,比如说缴纳相关的使用的费用等等,但是也存在着大量的无偿合同,但税费的话依然需要缴纳。



·车祸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和解、私了。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签署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涉及保险理赔的,当事人拿着赔偿协议书去找相应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一般而言,对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至迟会在30...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偿,这些都不是由交通事故当中的哪一方说了算的,国家制定都有详细的赔偿准则。而且赔偿也是要在进行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14条以及相关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是可以进行一定的双重赔偿的。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现在每个家庭都普遍买车,但是停车越来越困难。好多住在小区开放商会建设地下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很多人想知道地下停车位与房屋的产权是不是一样,有没有什么限制。那么,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地下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1、地下车位产权期限主要看车位所属建筑主体的土地产权性质,商用...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易,而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自己进行办理。在房屋持有人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才能买卖交易。那么,安置房是什么性质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就为您解答。 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


·停车排队不按规定等候扣几分
    分2种情况如下:一种是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即驾驶室内有驾驶人的),可罚款50处理,也可进行告诫(电子监控查获的罚款50处理);另外一种按照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即驾驶室内无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罚款1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