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跨国恶意抢注商标是怎样认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在我国相关的跨国商标恶意抢注是指,利用注册的商标进行相应的不正当获利的行为。我国的相关商标管理部门根据这类情况,对相关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来维护相应的商标护法一方的合法权益,对相应的恶意抢注者,进行相应的惩处行为。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分为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在著作财产权里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吗?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哪些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规定了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商标暂停受理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有初创业的朋友开设了一家新公司,由于是初次,对于新公司所需要的一些执照申请,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等的流程都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要怎么样去申请,我们在这里给您讲解一下关于商标暂停受理申请的流程是什么?以及新公司的商标注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商标注册定义商标注册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去解决任何问题时要依据法律来解决,通常我们的权利在受到侵犯时候我们都会去事务所请求律师的帮助,因为我们对于法律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帮助我们维护权益,那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概述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2...


·未续展的商标多久能注册?
    未续展的商标多久能注册?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一、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如何应对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如何应对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