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章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且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单位还是需要向该劳动者支付劳动补偿金的,如果劳动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该当事人有权提出劳动仲裁。如果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法或者违反了规章制度的,劳动单位也有权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具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安全不仅关系者当地的经济发展,且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也就意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忽而工程的承包,知识承包方与发包方签署工程合约是远远不够的,承包方还需要掌握一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1、项目管理部的设立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建立相适...


·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及表现是什么?
    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及表现是什么 一、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含义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为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于企业生产定额的性质。它是建筑工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或工人小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劳动、机械、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它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


·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我国的基本政策就是依法治国,对于违反法律的人国家和政府决不姑息,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就是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要加以举报才行,那么对于工程问题怎么举报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举报工程质量问题范本是什么?一、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补签劳动合同合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签劳务合同?
    补签劳务合同一般发生在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为维护双方各自的利益,通过补签达到相应的目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补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完全不能治理就补偿每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大部分不能自理就补偿每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就补偿每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现在劳动者在领到工资前,会受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了这个
    现在劳动者在领到工资前,会受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了这个月工资组成部分和最后可以拿到多少工资,其中有一项是岗位工资,那么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若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而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此时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申请进行工伤赔付,其实也就是获得工伤赔偿。那具体来说这个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非法集资案件就是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对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性也是很大的。一般正规的金融公司肯定是符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正规经营法则的,但是非法集资有时候也是打着金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不过,如果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公司员工最担心的就是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一、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