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案件的赔偿都是从法院的错判开始的,相关法律人员以自己的私利在自己的案件作乱作假,还有因为证据的不明确,对该无罪人员宣判了有期徒刑。那么,这样就导致了法院应该对当事人起承担相对应的责任赔偿。法院对于错判的赔偿分为一下两大类:一类是因为法院宣判的结果对当事人直接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由此司法机关最后重新审判从而得以洗去冤情。那么,接下来就是对该此案件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在谁那一方面出了差错,导致案件的错判,追查到底,并处以同等处罚。同时,也警戒所有的办案人员给予一个警告,让其知道,没有认真负责任何一项案件对于受害人的重要性。另一类是因被冤,错判,错捕而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安全无法正常进行,以及无法正常行驶权利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时。会得到国家对于当事人受害人的经济赔偿,精神赔偿,但是,给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该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家人的心理阴影。所以,缓刑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金。对于错判的原因确认,首先需要对行政机关进行了解,再此要由比行政机关高级的相关执法机关审后确认,还要让其赔偿机关进行确认后再予以赔偿;因此,错判对于法院内部来说,是相当严重的一件事情,重审后确认直接责任人,最终也会把执法错案的直接人员派送到执法机关,由执法机关对该人员进行处罚。所以,只要是由于法院的问题让其受了冤屈,国家都会根据相关法律对其予以一定的赔偿金额。案件重审是一把双刃剑,又洗清当事人的冤屈,也对法律内部进行了清查。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一、离婚应具备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应具备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割?(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


·起诉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起诉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离婚诉讼费,交费后把单据给法院换票,大多数的银行在法院设置了便民缴费窗口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


·国家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提起公诉的程序是什么?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救助,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威胁他人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可以向亲人家属求救,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介入解决。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


·离婚妈妈要抚养权吗,该如何获得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之中,夫妻双方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适宜孩子成长的原则宣判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所以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离婚妈妈要抚养权吗?你是否知道,如果目前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怎样才能获得呢,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抚养权确定都有什么标准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离婚协议一般要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字样,最好协议双方在签字后加按手印,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但是,即使这样约定,夫妻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就能够生效吗?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除了财产分割,更重要的内容是感情是否破裂,双方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子女归属抚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利益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和协议书。 ...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通过跨国涉外结婚移民一直被中国人视为移民捷径,但是其他欧美一直在打击假结婚,使得通过结婚移民的难度系数增加。下面解答了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意见。 一、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