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怎么打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借条的使用是非常广的,借条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小精干,借条写法简单,能真实反应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首先我们来看借条怎么打。写借条并没有什么特定的格式之类的,必须由借款人(债务人)亲手写,虽然由出借人(债权人)写也可以,但却并不严谨,因此最好还是借款人写比较好;最好是手写,若是选择打印的,也一定要有借款人亲笔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借条内容应当表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意思表述明确,没有歧义;借款的日期、原因和用途需要简单说明,把借款用于违法途径的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双方约定有利息的,要在借条中反映出来,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利息的利率最多不能超过年利率的36%,按照法律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法院对此应予支持;约定什么时候还清款项的,要把日期写上,没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要注意一下时效的问题,如果还约定了是分期还款或者有其他方式还款的,也要写;最后,把相关事项写清楚了,必须要有借款人亲笔签名并盖章,或按手印,姓名要与身份证上一致,当然,出借人也可以把自己的姓名签上去。借款人写好借条后,出借人一定要仔细审查,发现有错别字、歧义等易造成误会的,需要求借款人重新写,出借人在借款人写的过程中发现的指出来当然最好。关于打借条有几点需要提醒出借人注意:一、写借条的纸和笔由出借人提供;二、要亲眼看到借款人亲自写,写完后亲手交给出借人,谨防借款人中途离开后返回把借条交给出借人的情况;三、查看借条是注意“借条”两个字不能写成“欠条”、“收条”等。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1、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可从各自的...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尽管在借出贷款的时候,借出的一方做出很多的调查和限制,仍然免不了客户拖欠贷款的可能性。所以,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来解决纠纷。那么拖欠贷款属于什么纠纷呢?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与拖欠贷款相关的法律知识。 拖欠货款属于债权纠纷吗?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一、拖欠货款的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一、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一)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四)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五)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七)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八)合同的有效期限; (九)合同应订明提出...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一、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二、人死了,债还在吗债的消灭只有五种情况,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


·把货款网赌输了属于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货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的,那么网赌赌输了是属于诈骗的。但是如果货款是当事人自己的,那么是不属于诈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