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双方应理清“手尾”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租的,必然会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还问题,租客清房还房等等,双方应该协商妥善处理。例如当租客不再续租的,房东应该退还押金,若房东不退或少退,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当地出租屋管理部门等投诉索偿;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不要白白便宜无良房东。又例如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愿再出租,租户死赖不走的,房东可以先报警处理;未能解决问题的,房东可以到法院起诉无赖租客,要求租客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搬出房屋,若租客据搬得,房东可以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将租客搬出房屋,反正最终费用都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或赔偿,不用白不用。租凭合同的签订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协商,具体的问题在有关的法律中需要阐述,所以自己要进行法律的咨询,这样就不会缺失自己的利益保障,但是细节上的处理,需要当事人双方合理的有效的协商,因为涉及有关当事人的直接利益,所以自己要做好准备。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


·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怎么办?签了合同违约了不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


·灯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灯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灯具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详见附表 二、 本合同的总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 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一、监理合同的基本定义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仪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4、一般情况把违约金写入合同有助于违约时的赔偿明确。 5、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合同效力待定其实也就是不确定的中间合同,因其存在影响合同有效的矛盾,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如果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补正和追认,才能生效产生。待定合同可以让当事人有时间补正修改不合理的地方,让合同更快产生法律效力。待定的合同存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而且也不是最后的状态。产生待定合同的情形可以归为以下几点:1、民事能力不足的人订立的合同列如当事人智力和精神状态欠缺...


·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的利益或者存在违法操作行为,那么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无效合同相关知识。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1、...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变更合同当事人一般只要有合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些特殊全责的变更,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必要批准、登记手续,始为生效。未经批准、登记的,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为无效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