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方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interest holders)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例如,债权人为了方便出售将短期信用展期,发现30天应收账款变成了2年期债权,这在企业清算时会遭受很大的损失。违约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因面临退市而使风险升水,做市商会进一步扩大报价差幅。同样,银行贷款和商业债权在债务二级市场上的流动性也会下降(Case,1998),由于证券化、参与贷款和保理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存在,这些非权益类债权的处理要比股票相对容易些。
三、意外损害损失
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资产关联企业中,如果关联一方对另一方的债权成为关联企业债权的主体,一旦债务方出现偿债危机,企业面临清算时,另一方债权企业将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例如,2000年7月,上市公司“猴王股份”由于大量持有对其关联方——猴王集团的债权,当后者面临破产清算时,猴王股份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由于资产关联导致的这类损失,实际索赔都是十分困难的,它也是一种直接成本。以上研究表明,各类债权人承担的这些破产成本,直接表现为最后取得的财产价值的减少,但是,如果资本市场是完全的,债权人在同企业交易定价时就会将这些潜在成本考虑在内。
四、市场份额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被宣布破产后,客户、具有谈判地位的供应商、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都会对企业经营采取雪上加霜的行动(Titman,1984;Maksimovc & Titman,1991)。随着境况的恶化,公司能够吸引和留住大部分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能力就会下降。财务困境中的高负债企业更容易失去大量的市场份额 (0pler & Titman,1994)。而这部分损失无疑构成了竞争对手的利润。虽然,收益和损失并不一定正好相等,但至少部分是此消彼长的。并且销售业绩的下滑会导致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相反,对手市场份额的增加至少短期内可能会达到或接近最佳生产经营能力。
五、经营效率损失
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一方面因为企业信誉度下降,无力进行内外部融资,被迫放弃一些高风险一高收益的项目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必须承担较高的贴现率来应付现金支付。而持有现金的行为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效率,导致公司真正的经济成本上升。例如,一些维修费用的支出已经不能再拖时,实际的维修成本可能已经增加了。另外,大量资产被贱价出售 (Pulvino,1998),购买者利用卖方的财务窘境以低于资产保留价格的条件获得了有用的资源。因为这些资产多为不动产,所以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 (Kim,1996)。产价值的减少,但是,如果资本市场是完全的,债权人在同企业交易定价时就会将这些潜在成本考虑在内。
您看完了我们为您搜集的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损失的相关资料,可以知道,企业破产清算损失包括了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所负债务减少金额,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以及无法完全回收的账款。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的破产需要财产分配来进行债务偿还,同时还有企业内部例如员工工资、社保等的清算。那么当我们的企业面临破产时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的顺序是怎样的。在清算偿还时又有什么规则需要我们注意的呢?下面来看一下答案吧。 一、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哪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 1、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2、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二、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 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 企业破产律师事务所根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我所为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之一,并负责向法院汇报清算工作。为保证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债务人、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完成此次清算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1、清算工作必须在人民法院登报公告企业破产期...


·企业破产案件中的律师服务
    在办理公司、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律师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第一,代理或协助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宣告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律师在办理此项事务时应着重注意,协助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停止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并且债务人除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外对部分...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一、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破产撤销权的行使 各...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针对公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任何决策都要依法办理,如果公司在资金周转不灵将面临倒闭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算,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1、概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一、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