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无法解决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3、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4、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5、裁决。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查明事实。并作出是否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对于很多的人员,他们如果要想进行工作性伤害的认定,那么前提必须是存在着劳动关系,所以确认劳动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的人员想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却不知道从何下手,实际上只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来提出申请即可。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在上海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在上海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尽快做工伤认定,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免伤情发生变化导致结果有偏差。工伤认定和鉴定是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程序,认定成功后可根据伤情结果一到十级不同的等级判定赔偿金额。若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行申请并将单位告上法庭。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维权的第一步,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仲裁庭如何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和证明彼此之前的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明,不过现实中也会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相关责任不会与工作人员签订相关合同。遇见这种情况通常仲裁庭会如何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工程承包”这种现象想必您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大多数人很可能并不是很熟悉它的具体含义、条件以及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其实,工程承包实际上就是一种平等主体间关于承包具体事项的合同关系。下面,我们将针对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 一、什么是工程承包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是需要收回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