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一、破产基金资产清算法律规定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是指出现导致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或者约定情形时,依法清理基金财产的活动。基金合同终止的最直接结果表现为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条的规定,负责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这既是基金管理人应尽的职责,也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对清算组成立时间的约定,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将清算组成立起来。清算组成立后具体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工作。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破产基金资产清算程序的规定
基金财产清算的主要程序是:
1、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由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其他任何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进行处理和处置;
2、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核查和确认,也即进行清产核资,以查实和确定基金财产;
3、清算组在对基金财产清理、核查和确认的基础上,编制基金财产账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4、清算组负责对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主要是将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卖出变换成现金;
5、清算组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剩余基金财产的分配;
6、分配剩余基金财产后,清算组应当制作基金清算结果报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最后由清算组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补充: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具体来讲,基金清算组成员应当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由于基金财产清算涉及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应当经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后要将清算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应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从上述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的相关内容,涵盖了基金破产清算司法解释与基金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对于基金投资风险我们应该了解更深入了,我们在这里提醒您,虽然基金投资风险低于股票,但我们仍然要正视基金投资的风险,选择自己适合的基金风格,谨慎投资。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通常,经营不善不仅会导致公司负债累累,严重的甚至在债权到期的时候,出现公司无力偿还且自身总值也不足抵债的情况。这时候,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才能用法律手段慢慢还清所欠债务。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希望为贵公司带来帮助。 一、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某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___________路...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是否要清算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二、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购房业主是否能够依照购房合同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及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时的权...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一、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出货等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2)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二、我...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当前交易市场竞争激烈,难免会有企业败下阵来,严重则会面临破产,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之后是要进行清算工作的,清算是企业破产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任务艰巨,工作量也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差错。那么,?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原告:中国建筑___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职务:董事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___E座。电话:___. 被告:咸阳___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阳,联系电话:___ 地址:咸阳市渭阳东路___西则 诉讼请求:1、确认我公司在被告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判令...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是否可以持续经营下去,与公司的资金、管理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会面临破产。我们知道,公司无论是设立、经营还是破产都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公司的破产相关事项同时也在破产法中有所规定,那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和破产法在我国都是商事法律体系...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 (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个别清偿诉讼:中止审理→驳回(宣告破产)or恢复审理(驳回终结)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1、债务人破产宣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