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者出现外遇情况;(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3)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二、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在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 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法律禁止重婚并不惜动用刑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此外,对于重婚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也是属于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意指无效婚姻在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时即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一、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婚内出轨财产在分配时需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确认离婚,就按照流程即可。女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男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的解除; 2、子女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


·遂溪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子孙满堂一直是中国人的思想,但是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导致资源匮乏等一系列问题频发,所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对于超生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由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下面我们着重介绍一下广东遂溪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 一、社会抚养费的含义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


·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很激烈的,而此时法官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通常是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哪方更有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则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呢?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一、起诉不愿意离婚财产有分割吗 起诉不愿意离婚的状况,说明财产也没能通过双方协商分割,只有双方在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之后,通过双方的意愿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就算起诉离婚且不分割财产是可以的,都是可以双方私下协商,当然也可以不用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


·法院登记离婚财产吗?
     婚姻感情破裂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来说都属于双方的责任,所以在配偶选择时我们一定要慎重,双方都需要是合适的人都需要是各自喜爱的人,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在一起的话都很可能会出现问题,婚姻也并不会幸福。离婚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都需要我们去处理,非常麻烦,法院登记离婚财产吗这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 法院登记离婚财产吗? 财产公证处公证财产,法院负责处理离婚案件。 离婚财产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孩子抚养权通常情况下都是归父母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方去世,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方父母不给,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孩子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思情况下,未满18周岁优先归母亲抚养。...


·一、离婚财产弱者被会优先考虑吗?
    一、离婚财产弱者被会优先考虑吗?是会被优先考虑的;如果双方离婚,在分割两人婚内财产时,应该优先考虑补偿弱者的生活所需。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约定优先原则。契约自由是财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完善夫妻财产制应进一步体现的精神。约定财产制正是...


·在离婚之后给的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每月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原则可协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自愿负担较多费用,生活困难一方可适当少承担。对于无法达成一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