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一、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满足3个前提条件:

1、按照法定标准应当享受的医疗期已经享受完毕;

2、医疗期届满后,员工不能够从事原工作;

3、医疗期届满后,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规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

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同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

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有了疾病后也是可以办理病假手续的,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的,同时在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也是不得辞退劳动者的,当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后符合了上述的条件后,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在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和水平的发展以及医疗机构的制度的完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健康水平得到了保障。由于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医疗机构可能需要赔偿巨额的费用。针对这种现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医疗责任险的重要作用。一、概念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


·一般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通常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


·如果投诉医院找哪个部门
    如果投诉医院找哪个部门一、如果投诉医院找哪个部门找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的市长,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一般医院的大堂都有投诉电话,或者投诉信箱再有就是院长信箱之类的。一般的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一类的机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但是首先应该是有比较明显的疑问。二、医院投诉办公室职责1、 在主管院...


·法院已经判决后还能申请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吗?
    法院已经判决后还能申请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吗?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如何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


·提起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要先鉴定?
    提起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要先鉴定?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


·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一、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 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民间(组织)调解、法院附设的诉讼前调解等。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的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的规范书写形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的规范书写形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某些医疗事件发生后,在确定为医疗事故之前,是要进行一定程序的审核的,那当医疗事故有争议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自行递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请求相关部门受理的,那申请书该怎么写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我们就以下面的例子给您展现一下申请书的写法。 一、申请人(患者) 周某,女,2002年9月23日生,汉族,清远市清城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