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二、关于挪用资金罪中“资金”的两个注意事项(一)退休职工社会养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挪用退休职工社会养老金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法研〔2004〕102号),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物的任何一种。因此,对于挪用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行为,构成犯罪时,不能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按照行为人身份的不同,分别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二)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高检发研字〔2000〕19号 ),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根据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犯挪用资金罪而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在坐完牢之后,还是需要偿还挪用公司的财物。如果拒不退还,则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的资金或者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贷款担保的,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经济纠纷行政拘留多久?
     经济纠纷行政拘留多久? 拒不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支付欠款的,实行拘留的时间最长为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抢劫罪的起诉书范文
    抢劫罪的起诉书范文 抢劫罪的起诉书 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族,××文化,无业,户籍地址:×市×区×村×队×号,身份证号码:××××××。因本案于×年×月×日被抓获,同时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第×看守所。 上诉人因涉嫌故意抢劫罪一案,不服×市×区法院作出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吗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最长时间是几年?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最长时间是几年?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最长时间是五年,《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二、哪些人能适用缓刑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


·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什么
    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那么,我国对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二、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金额怎么规定的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金额怎么规定的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不少人想着一些非法途径去获得财物,如通过恐吓等方段去获得财物。还有一些人想剑走偏锋地去敲诈某些人的“不义之财”,譬如当行为人知道了某贪官贪污的事实,于是威胁贪官如果不给钱就告发其贪污犯罪事实,其实这种行为也是非法的。像这种通过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因为恐惧而交付财物的行为会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成立敲诈勒索罪有敲诈财...


·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我们经常看到某某事项需要多少天内完成,比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遇到节假日,期间的计算可能有些复杂,为了抵消人们的误解,刑诉法中对期间作出了明文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1、期间的计算单位。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据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