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员醉酒驾驶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驾驶员醉酒驾驶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吗?醉驾不会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二、醉驾不判刑的情形有哪些?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不是完全不受到任何的法律因素,就像是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如果最终的量刑结果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的判决结果肯定是有问题的,一般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判决结果。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考试公平公正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考试的结果关系到考生的命运,如果在考试中作弊,对于别的考生来说明显的有失公平。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作弊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也就是说,以后作弊的行为将会承担刑事责任,而组织作弊的处罚更重。那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地说明。 一、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偷税漏税财务负刑事责任是什么?
    偷税漏税财务负刑事责任是什么?偷税漏税财务负刑事责任是按照偷税罪来进行判处有期徒刑。偷税漏税罪财务人员直接参与的话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的其他责任人员,也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与相应的刑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


·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生活存在硬币的两面,有正的一面,也有反的一面。有货币就会有假币;有正常的贸易,就有走私犯罪。在我国,行为人走私假币的行为一般认为犯走私假币罪,而此时要想定罪处罚的,则还需要进行认定,那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走私假币,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口国(边)境,或者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以及在内海、临海、界河、...


·脱逃罪的主体是什么样的人
    脱逃罪的主体是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脱逃罪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


·刑法修正案九隐私的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在1997年通过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刑法的罪名及规定已经不能与时俱进了,所以有了刑法修正案这样一种做法,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便利,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因此隐私权的保护就逐步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因此在刑法修正案九隐私的保护就凸显出来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法法条 《中华...


·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
    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并正式营业时,就犯了开设赌场罪。依据情节严重与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那么如果是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罚金多少呢?接下来,网站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规定 开设赌场构成罪,一般会并处罚金,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


·哪些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对于一些行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其实并不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但并没有对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进行规定,不过我们可以从侧面进行了解,下文中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可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必须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