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债务人暂时无百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度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债问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答产的可能,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内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打击恶意不还款的债务人,我国专门制定了拒不执容行判决、裁定罪,一旦发现债务人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拒不执行的,那么法院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其实有些债务人名下并不是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资产,而是为了不还钱,已经悄悄的把本人名下的资产转移给了其他的亲属,像债务人的这种做法,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还是可以起诉的,真正没有偿还能力的就要想其他的方法来处理。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也比较久了,作为债权人此时也会比较着急。既然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讨债,那此时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如果属于刑事犯罪,就可以让对方坐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


·欠抚养费故意不给可以判刑吗
    一、欠抚养费故意不给可以判刑吗?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但特殊情况下会构成犯罪被判刑。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


·故意拖欠货款怎么追回?
    故意拖欠货款怎么追回?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一、起诉准备: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对于现在这个经济发达的社会,物价也随之上涨,很多人的生活也常因此入不敷出,慢慢的更容易将自己的资金投向利用率比较高的债券市场,这是一种相比把钱存在银行利息更高的方法,那么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呢,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附认证股权证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一、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表决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二、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
     很多不了解的人,会很容易混淆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的概念。总的来说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民间借贷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是合法的;非法集资算是一种诈骗,而且数额大,是非法的。 下面,律图将会为您做出详细的分析。 一、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具体区别 大致来说,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


·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往往会涉及到很多后续事项,比如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还有债务,在离婚后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了?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讲解,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一、债权人能否追回债务。 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义务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现行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除非他的继承人自愿做冤大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家属在他的遗产范围内还债,不能清偿部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作为债务人的家属都不愿意主动替债务人还债,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通过诉讼途径的话,不可以死去的债务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应以他的继承人为被告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