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等情况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那么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如果解除合同的话,经济补偿金应在解除合同当日或次日内支付给劳动者的。
二、不应支付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支付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由此可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日或者次日,这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依法依时给予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未与公司做工作上的交接工作,公司有权延迟给予劳动补偿金。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国家建筑单位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目前社会环境的质量管理标准,这些管理标准,无一例外的都规定了工程质量标准。但是不少朋友由于缺乏对专业术语的了解,即使接触到这些管理规定,也不能清晰的知道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所以我们为您整流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因此将其辞退的话,无疑会给其身心、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了让女职工安心的生产、哺乳子女。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其赔偿项目和标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 在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情形下,工伤职工若以工伤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用人单位,法院应当审查超过工伤认定1年申请时限是否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若存在以上情况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


·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
    工伤认定书的补办及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含义及获取 (一)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


·工程验收签字要负责任吗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二)、在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是依法通过审批备案而是由企业或者其项目(经理)部自行刻...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包含建筑前期的建设、物料的使用,还包括相关配套使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备及有效,其中消防工程就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出于节约成本或者转型的考虑,对既有员工进行裁减。但是裁员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对于劳资双方都有风险。对于劳动方失去了未来收入的来源,对于雇佣方也存在法律的风险。那么,一份好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第( )号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通知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邮寄(...


·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