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业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度无需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由于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注册资本是按照认缴制来进行,但在后期也需要根据认缴的资本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实缴,特别是在涉及到股权交易的相关情况中,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交通事故该怎么起诉
    在产生交通事故纠纷后,不少人还是会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但此时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当事人应该怎么向法院起诉呢?若起诉不成功,案件肯定也就得不到处理,那究竟交通事故该怎么起诉?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该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


·交通事故起诉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事故起诉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135、145条的规定时间内审结...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1、报警,报警是第一位的,拍照留证,等待交警部门过来处理。2、打120,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往医院,留取身份信息,救助伤者。3、经公安部门的勘测与鉴定,进行责任认定。4、由公安机关来调解处理赔偿问题5、如协商不成,关于诉讼问题1、报警报警是第一位的,拍照留证,等待交警部门过来处理。2、打120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往医院,留取身份信息,救助伤者。3、经公安部门的勘...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一、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5日内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般15日内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各是多少
    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付的金额在城市和农村的标准各是多少,也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为了方便您阅读,我们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的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各是多少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团伙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团伙强迫交易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2、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3、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4、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一般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一般判缓刑吗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