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制定责任认定标准。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

(2005年4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 2005年5月1日实施)

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正确地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保证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过错行为分类、当事人责任的分类及组合、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分类。

本标准"确定责任一"列举了一方当事人为全部责任的过错情形;在确定当事人责任时,优先适用"确定责任一";只有一方当事人有"确定责任一"所列过错行为的确定其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确定责任一"所列过错行为的,双方当事人为同等责任。

无法适用"确定责任一"确定责任时,首先按照附录中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类别确定当事人有无A类行为,其次确定当事人有无附录中B类行为,然后根据"确定责任二"确定当事人责任。

根据本标准"确定责任二"确定双方当事人责任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具有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过错行为的,再根据"确定责任三"加重其一级责任。

"确定责任一"至"确定责任五"未列举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规则和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依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2 依据

2.1本标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3 基本原则

3.1本标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4 过错行为分类

4.1本标准将当事人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以下称:A类行为)、一般过错行为(以下称:B类行为)二类。

4.2 A类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发生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B类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条件,在发生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

4.3 过错行为分类见"附录"。

5 责任分类及组合

5.1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级责任。

5.2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

6 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分类

6.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6.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6.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事故;

6.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6.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6.7机动车未按规定掉头事故;

6.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6.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6.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6.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6.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事故;

6.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6.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7 确定责任一 -- 确定责任的特别情形

7.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为同等责任。

7.1.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7.1.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7.1.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7.1.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7.1.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7.1.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7.1.7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7.1.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1.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7.1.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7.1.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7.1.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8 确定责任二 -- 根据附录AB分类确定责任

8.1遇有无法适用"确定责任一"列举情形的,按照"附录"中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类别确定当事人有无A类行为,并确定当事人有无附录中B类行为,然后根据以下方法确定当事人责任:

8.1.1一方当事人有A类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无A、B类且无其他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关的过错行为的,有A类行为方为全部责任。

8.1.2一方当事人只有A类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只有B类行为的,只有A类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8.1.3一方当事人有A、B二类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只有A类或者B类行为的,有A、B二类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

8.1.4双方当事人均只有A类行为或者均有A、B二类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

9 确定责任三 -- 确定加重责任

9.1根据"确定责任二"确定双方当事人责任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过错行为的,仅加重其一级责任。但是,加重责任方根据"确定责任二"已确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再加重责任。

9.2双方当事人只要有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过错行为的,互相不加重责任。

10确定责任四 -- 确定无责任

10.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10.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为无责任。

11确定责任五 -- 确定教练员责任

11.1学员在教练员陪同下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相应的当事人责任,学员不承担责任。

12确定责任六 -- 确定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

12.1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参照本标准确定。

13确定责任七-- 本标准未列举情形的责任确定

13.1凡"确定责任一"至"确定责任五"未列举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14不确定责任

14.1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确定当事人责任。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仅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15道路外交通事故

15.1道路外交通事故不适用本标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部门需要有一个确实的依据来进行责任的认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事故中的行为应承担多少责任,该标准中都有详细的规定,您可以仔细阅读参考。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 根...


·怎么样解决交通人伤事故?
    怎么样解决交通人伤事故?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6、...


·2023年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一、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2023年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一、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 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车祸,因为一旦发生车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车祸的责任人还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就问我们,车祸责任人要不要判刑了,它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2、交强险死亡伤残费赔偿范围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