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吗?可以继承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二、著作权继承要注意什么关于著作权的继承,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上述权利也应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保护,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综上所述,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的,在继承法中有规定公民的著作权在合法财产的继承范围内。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同等顺序继承人中有生活特殊困难的,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者,会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予以适当的照顾。



·转让著作权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著作权属于什么收入就是应该按照特许权适用费缴纳个税的,著作权转让不算财产收入所得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二、著作权转让、应该缴纳哪些税种呢1、增值税。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


·关于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对应于商标权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 (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的商标权无效程序有两种: 1、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撤销该注册商标;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对于不当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几种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具体流程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进行商标转让手续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


·商业活动中商标侵权会判刑吗
    商业活动中商标侵权会判刑吗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与刑法意义上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并非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也并不是说商标侵权严重到一定层度就达到了刑事犯罪。商标侵权与商标刑事犯罪是相关联但不对应的两个范畴。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
    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一)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二)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


·企业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