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经常听人说起专利权转让,但是您真的了解什么是专利权转让吗?对专利权转让的了解,不仅要知道具体的定义,还要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形式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们做详细介绍吧。
一、专利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拥有的专利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地转移给受让方。专利权转让生效后,转让方将不再享有专利权,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原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的一切财产权利。专利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
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与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是不同的,专利权的转让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已经转移,专利权的受让人成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而出让人即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专利的实施许可则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并没有转移,该专利权仍由专利权人保留,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专利的实施权。
专利权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但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专利权转让时尤其是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也就是说,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之前,既使双方当事人已在转让合同上签字、盖章,转让专利权的行为也不能生效。
在专利权共有的情况下如何转让专利权?我国专利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此时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共有的有关规定和原则。
通常进行专利权的转让,是在当事人获得了专利权之后进行的,其实也就是要变换实际的专利权人。除了要求当事人充分协商之后,还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之后在共同去专利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而现实中,了解清楚专利权转让的内容,才能更好的实施专利权的转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这方面纠纷发生的概率。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对以上第(1)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


·网文著作权的保护怎样规定的
    网文著作权的保护怎样规定的 一、网文著作权的保护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


·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想要认定他人的行为对自己构成专利侵权的,那么专利权人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主张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那具体而言,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侵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三分方面去收集: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 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


·2023年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当商品的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或者是著名商标时,往往消费者会更信赖,因为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的认定更为严格及权威,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相同之处,同时也有一些区别,那么这二者有何区别呢?下面我们带你一起去了解。 一、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定义不同 1、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本地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