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但要是反过来,劳动者还是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一、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通知是什么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通知是什么?疫情期间可以延迟发工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该按照不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此,广州市政府也专门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国家关于租售同权的政策要求,在租房人的入户、子女入学教育、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等方面均制定了新的规定,那么,广州市实行租售同权后果是怎样的呢? 1、租房也可就近上学,房租水涨船高。拥有好教育资源的房源,房租方面,可能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因为...


·劳动合同续约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续约的时候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续约,现在不乏有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劳动合同这回事,而某些用人单位也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其不知情而在合同到期后不与劳动者续订,到底劳动合同续约有哪些规定,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包含什么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平时相安无事,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甚至会出现非常多的劳动纠纷问题。有时候员工在做工伤鉴定以后,用人单位甚至也不会对员工进行赔偿,这样做很明显是违反我国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一、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虽然说现在的年轻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的跳槽对年轻人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件事情,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环境来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一、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1、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2、员工承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


·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经过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受伤程度较严重,导致身体出现残缺受损、对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费用由哪些呢?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