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在借款后,以不知情等为由主张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最好是让夫妻双方在借条上签字,且按照身份证载明姓名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2.明确借款用途。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借款时,应注明借款用途,如因购买房屋或购买车辆等需要;3.明确借款方式。目前,借款方式主要包括现金借款、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尤其是以现金借款时,应当在借条中注明系以现金借款。对于大额借款,则建议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借款,并保留银行转账凭证等;4.确定的借款金额。包括出借款项的币种(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借款金额等;借款金额应当包括汉字大写和数字小写金额,且两者应当保持一致;5.借款时间与借款期限。包括借款的具体日期、借款期限、具体还款时间等;6.确定的利率。利率一般以年利率或月利率体现,但年利率尽量不要超过24%,否则超出的利息不受保护。7.延期还款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可要求借款人承担延期还款的责任,但应当在借条上明确,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则借款人应按照一定的利率标准,承担逾期利息。最高院就夫妻债务出台的司法解释,既是对夫妻双方的保护,也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但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借资金的安全,一定要学会正确的打借条。在上述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之前,按照《婚姻法》第19条中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是夫妻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在婚内对外借钱的事后,债权人也是知道这样一种约定。否则的话,即使另一方并不知道借钱的事实,也是需要对这样的债务承担责任。不过,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对这类情况做出了另外的规定,可以说加强了对不知情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各被告人手一份、法院一份,资料要准备充足。 一、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1...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 一、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 债务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
    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 借款的主体有很多方面,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款,有公民与金融机构间的贷款,有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贷款等。这些借款行为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如果是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就算有效,但为了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公民借款给企业要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公民与企业间的借款有效吗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依靠侦查手段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银行账户,随着案件的进展,在案件结束后应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第二种方式,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追偿。被害人主动寻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财产,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偿遭受的财物损失。通过刑事附...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一、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有哪些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有哪些方式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多少会和他人发生债务往来。现在是借钱容易要钱难,想要讨回债务是很困难的,那么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如何维权?债务人逃债都有哪些情形?这些问题作为债权人都要了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债权人如何讨债?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