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就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但是过程涉及到诉状的书写还有证据收集的事项,是权利人很难自己完成,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权律师,他们在侵权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什么?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该怎么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管辖法院了吧。如果是打算向法院起诉的话,不确定管辖法院,那么案件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也就不能听过诉讼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呢?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国际商标,说的简单点,我们现在所说的商标为国内商标,即一般是在一个国家内部用的,而要是申请注册成为国际商标的话,那么就是在国际上通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国家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 一、国际商标怎么注册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


·商标局对商标无效实施条例的宣告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对商标无效实施条例的宣告程序是怎么样的?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现今市场上各式商标层出不穷,很多时候人们知道某种商品是从这种商品的商标开始的,由此可见商标的重要性,可是有时候商家为了利益会冒用其他厂商的商标,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去使用同一个商标呢?这里便涉及到商标权的问题,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专有权的权利范围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


·关于专利权转让的几种方式
    专利权转让的几种方式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


·被继承人去世后专利权可否继承
    被继承人去世后专利权可否继承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专利权可否继承?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是可以继承的,但专利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了专利权,他人可以无偿使用该专利,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二、遗产的范围怎么界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


·什么叫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
    什么叫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哪些因素?驰名商标,在我国享有较高的声誉,提起驰名商标,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这个名称,但是具体驰名商标是什么,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为了让更多人能够了解驰名商标,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叫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 well-known marks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