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著作权法定许可具有怎样的性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保护了他的获得报酬权,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这一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即使公众广泛利用作品的愿望成为现实,又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鼓励了其创作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配了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此外,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由于省去了签约的麻烦,也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产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因而这也节约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因此法定许可的性质就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保护其财产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法律规定以特定方式或根据某些条件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须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与强制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直接由法律规定,无须事先申请或通知著作权人;强制许可则必须事先申请和正式授予。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管理办法中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一、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二、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


·商标转让无效有哪些情形
    商标转让无效有哪些情形商标转让无效通常会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二、商标转让有什么注意实现1、转让申请提...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商标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此时行为人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到底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主要是指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权人独享的权利,那么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


·商号和商标的区别表现在哪里,有哪些不同?
    商号和商标的区别表现在哪里,有哪些不同?商号和商标的区别是:1、功能和作用不同首先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2、表现形式不同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子组成,而...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