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不可以,这两个是不同的。担保合同是与担保人签的,借条是债务人签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二、个人担保书范文是怎么样的?_________有限公司: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签字)签发时间: 年 月 日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和担保书一般是针对于与借贷关系的人才会签订的协议,但对于这两种是要订立为二份,一种是借条一种是担保书,而且还是跟不同的人来进行签订,但如果借款的人不还款的话,那么就会由担保人来支付这笔借款。



·大学生借高利贷怎么办?
    大学生借高利贷怎么办?一、校园高利贷是否合法 1、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否则多余部分无效。 2、看学生有多大。既然是学生,肯定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十八岁以下是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群。借贷高利贷行为无效。 二、大学生借高利贷的后果 1、巨额利息免不了 即使借了“利息低”的借款产品,虽然这些产品看起来利率很低,但费率较...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个体户贷款、房屋按揭贷款等,申请不同的贷款还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如银行流水...


·借款人不还债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借款人不还债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


·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时,最好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书。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应该载明哪些条款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人基于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服务的用人单...


·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
    现如今,很多职业需要签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3、竞业限制期限; 4、竞业限制补偿; 5、违约责任。 二、竞业限制的规定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会打着民间借贷的名义,但背地里却进行集资诈骗,要注意的是在我国集资诈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已经定为刑事犯罪,一旦确定集资诈骗行为达到了规定标准就会认定为犯罪。那通常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的界限是什么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民间借贷活动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当发生欠款或借款的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形成债务关系,欠款者为债务人,借款者为债权人。在法律上,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作为第三方的担保者,在债务转移需要担保者偿还债务时,可以执行抗辩权。抗辩权具有无因性,而且具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一、债务承担人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虽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它们有很大的区别。那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呢?具体来说,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