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一、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的时候,对于之前尚未结清的工资报酬都应当支付。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就应该一次性支付完劳动者相应的工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时候单位都是在固定支付工资的时间,才会支付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往往就会比规定支付工资的时间晚一些。

在我国非全日制的用工报酬应该按照这类人员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劳动者在同一工作单位工作时间为4个小时,一周工作时间不得24小时。双方在工作前,应对这类薪资进行相应的约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人生在世,都逃不过生老病死,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当我们遇到了也没有办法,要请丧假,但有些公司在员工请丧假期间会出现克扣工资的情况,那么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我们带您了解了解。 一、丧假扣工资吗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违法吗?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者可以拒签。如果单位继续用工,可以在入职后两年内请求单位支付启动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要劳动者,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


·工伤认定复议时限是多久?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看,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需要在60日之内作出认定结果,而此时对于认定结果也不是说所有的当事人都会认同,其中也就有出现不服的情况。此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要注意时限问题。那通常工伤认定复议时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那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 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


·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对于每个行业来说,都有发生的可能,但作为煤矿这样一个特殊的高风险地下作业的行业来说,发生的机率相对更大。那么作为受伤人员,在受伤发生后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然后再鉴定伤残等级,以此来确定自己的赔付标准,在这里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因为没有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子女不具备上学资格。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而广州则最早制订了相关细则。那么,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雇佣关系大概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关系。那么当这种关系发生矛盾或者是质变时,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当协商不成时,我们可以采取劳动仲裁。那么我们就相当有必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的谈谈。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