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1)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2)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是造成不良结果的条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3)在复合原因造成的结果中,要分清主要责任人员和次要责任人员,分别根据他们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的大小。

(4)要区分具体实施人员的直接责任与指导人员的直接责任。如果是具体实施人员受命于指导人员实施的行为,或在实施中实施人员提出过纠正意见,未被指导人员采纳而造成不良结果的,由指导人员负直接责任。如果实施人员没有向指导人员如实反映病人情况或拒绝执行指导人员的正确意见造成不良后果,实施人员负主要责任。

如果是具体实施人员提出了违反有关法规(含规章制度)的主张、做法,由于指导人员轻信,同意实施或者具体实施人员明知受命于指导人员所实施的行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但不向指导者反映,仍然继续实施而造成不良结果的,则具体实施人员和指导人员都要负直接责任。

(5)要分清职责范围与直接责任的关系。如果事故责任不属责任人法定职责或特定义务范围,责任人对其不良后果不负直接责任。如果分工不清、职责不清,又无具体制度规定,则以其实际工作范围和公认的职责作为认定责任的依据。如无特殊需要责任人无故擅自超越职责范围,造成事故的,也应追究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应依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所说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事故发生虽然属于技术过失为主要原因,但其中责任因素依然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或事故发生后,不能以病员安危为重,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补救,而是患得患失,企图隐匿或推托责任的。

参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未经单位同意或认可,从事业余的有偿诊疗护理活动而造成病员不良后果的,其善后处理由本人负责。

如果在非职责范围和职责岗位,包括业余或离退休人员,无偿为人民群众进行诊疗护理活动,或于紧急情况下抢救危重病员而发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般不应追究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医疗事故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管辖法院规定的总结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一、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下简称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将这个定义有关事故的词语去掉,医疗侵权的概念就凸现出来。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事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


·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企业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被保险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作医疗期满...


·医疗过错处理解决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处理解决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处理方法 一、医疗过错的解决方式 任何纠纷,其解决方式都不外4种: 1、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是调解解决; 3、是仲裁解决; 4、是诉讼解决。 医疗过错的解决方式也是如此。 二、行政程序 处理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不可回避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同时,这又是使各级管理者...


·医疗过错官司赔偿怎么算?
    医疗过错官司赔偿怎么算? 一、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有哪些规定?(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有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确定性。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过错。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是什么?
    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和流程是什么? 减少医疗纠纷措施 一、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 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均应让患者清楚。 (二)严格门诊规章制度的管理。 医疗活动是在各种规章制度控制下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