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

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二、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如涉及人身权执行案件均不能发放债权凭证。

2、发放期限不同。对执行中止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在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

3、结果不同。债权凭证发放后案件终结执行,原判决效力被废止。债权人的权利以债权凭证上登记的内容为准。而案件中止执行后,实体权利义务未发生变化,仍依原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执行

4、发放条件不同,债权凭证原则上须申请执行人自愿申领,而执行中止法院可依职权发放。

三、支票是不是债权凭证

支票是债权凭证,支票属于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 非转让背书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投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如果私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私下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款数额应以实际交付数额为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


·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
    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在债务人赖账不还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来讨债。诉讼也是债权人实现债权、追回欠款的有效方式之一。具体来说,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呢?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起诉打官司,当事人都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那么,债权人讨债时需要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债权人怎么起诉讨债比较好 1、债权人即原告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具体来说,债权人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才有效呢?如果实在无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催收债务,此时债务人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


·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近年来,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逐渐增多,更好的把握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律所将针对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特点,分析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以便您能更好的防范。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由于股权是一种非物化的权利, 其价值的实现绑定在企业的存续和经营上,因此很容易受来自企业内...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重要关联人,同样也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一、法律对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按照股东的类型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在20...


·民间借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民间借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民间借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民间借贷要控制风险,就一定要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比如: 1、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的个体户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人; 2、对于那些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就要细思量是否与他发生借贷关系,只有在对他所经营项目进行分析认为有较大的盈利可能性时,才能放贷; 3、千万不能将款项借...


·如何处理婚前债务纠纷
    如何处理婚前债务纠纷 一、如何处理婚前债务纠纷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