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有在车辆的痕迹勘查完毕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车辆是否需要检验、鉴定和检验鉴定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对车辆的痕迹勘查最晚也应该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

二、交通事故的含义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


·违反规则的校车超载找谁
    违反规则的校车超载找谁我国大多数幼儿园都配置有专门的校车和司机,方便接送学生上下学。但是难免会存在由于校车或者是司机不够等原因,学校往原本坐满的校车里还要塞人的超载现象,这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然而校车超载找谁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那么校车超载到底该找谁?校车超载的相关处罚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校车超载找谁? (一)教育局。学校在教育局的管辖范畴,校车超载是学校的过错,那么...


·一、出了人伤交通事故伤者不处理怎么办?
    一、出了人伤交通事故伤者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拖着不处理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一方面可以由您先行承担,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一方面可以由对方起诉,被告为您和相应保险公司,然后法院直接判决保险公司理赔。事实上,对于受害人一方来说,起诉是维护自身权益较好的方法。本案如果您一直不配合,对方最终也只能起诉索赔,因为对方不能强制性的要你...


·交通肇事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做
    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针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会选择和司机进行私了。如果双方针对赔偿的金额产生了什么矛盾的话,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一般交通肇事以后,为了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金额,司法鉴定是一个重要的步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肇事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做? 一、交通肇事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做?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最新交通事故河南赔偿标准是什么,怎样计算?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人均收入的日益提高,每一年的赔偿标准都会不同。交通事故河南赔偿标准是依据河南省的经济发展现状和相应的人均收入确定的。统计局每年都会发布最新的数据供您参考,以下是我们为您简单整理的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一、交通事故河南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91.45元/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26.12元/年; 3、农村居...


·单方交通事故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吗?
    单方交通事故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是重要的书证。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起证明作用,当双方对责任或者...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