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今很多人在实际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往往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房产中介在其中起的是居间的作用,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而通常交易成功的,则就会收取相应的中介费。那么您知道房产中介交易的流程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
1、 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3、 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
5、 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 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 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交易结束。
9 、买受人凭“黄票”在二十个工作日后到“产籍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产中介应告知购房者哪些内容
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以下内容:
(一)中介机构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代理人的资格证书;
(三)预售人出具给代理人的销售委托书;
(四)预售项目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①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③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④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⑤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⑥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⑦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⑧物业管理事项;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当事人而言,其实自己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此时也要谨防房产中介从中设置一些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房产中介交易的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


·在我国车不在了怎样注销车辆?
    在我国车不在了怎样注销车辆?一、车不在了怎样注销车辆?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种责任担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一并缴纳保证金,以此来担保投标人在定标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在中标后不得反悔,那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一般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用法律术语来讲也就是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首先需明确的是责任对半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由于自己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 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


·交通强制保险人伤案件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强制保险人伤案件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交通强制保险人伤案件赔付标准是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