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2、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经过法院的裁量后决定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每次还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数额。

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指因为资金短时间内无法回收不能及时偿还债务,但是是有还款能力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可按照上文的方式处理,与债权人签订分期偿还协议。

(2)永久或者是长期无力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例如企业破产所有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等情形。这些情况要怎么解决呢?如果这种情况属实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3、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

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能够申请得到贷款的也不只是只有银行机构,不过通常正规的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对于申请贷款的当事人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都难以避免有些人恶意贷款。所谓恶意贷款,就是根本就不计划偿还贷款。有些人可能也特别的好奇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骗取贷...


·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相信您在很多时候自己或公司都会买保险,既然买了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保险的作用,特别是意外保险免责条款的作用,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介绍下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保险的知识消费者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需要对人身意外保险条款看清楚,意外保险条款有很多项,尤其是对于条款中的免责范围要有所了解,以免理赔的时候造成纠纷。众所周知,人身意外...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借条有错别字有效吗?
    如果借条有错别字有效吗?借条有错别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借款人或者借款数额的错别字,可能导致借条失效,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不影响正常理解就不影响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


·追讨债务要什么证据,讨债有哪些
    追讨债务要什么证据,讨债有哪些手段? 一、追讨债务要什么证据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债务人去世的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债务人去世继承人不肯还债怎么起诉?(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