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登记结婚后能否要求退彩礼?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登记结婚后能否要求退彩礼?

登记结婚后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退彩礼的,退彩礼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彩礼本身就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无偿的赠送给女方的,法律没有规定登记结婚后女方就必须把彩礼全部退回给男方,如果双方的婚姻生活是正常的,那男方婚前支付的这笔彩礼原则上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归属,但之后也是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而此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就孩子抚养权变更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应该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起诉离婚是否通知单位?
    男女双方婚后因为感情不合,双方可以进行离婚处理。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双方对离婚的各事项处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诉讼离婚则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的审理进行判决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是否通知单位?详情参考下文。 一、起诉离婚是否通知单位? 离婚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起诉离婚的时候只需要通知到对方就可以了,不需要通知任何一方的单位。毕竟离...


·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此时争议不能得到处理的,自然也就不允许夫妻离婚,于是其中一方就有可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那此时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的具体意...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


·什么情形下怎么能不拿抚养费?
    虽说父母即使离婚也是不能解除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换言之也就是在离婚的情况下,也需要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而对于其中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现实中这个抚养费可以不拿吗?而要是可以的话,怎么能不拿抚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之后可以不拿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都到法院出庭,这样才能对夫妻的情况说清楚,那么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才有所依据。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


·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出庭支持诉讼,不然就无法查清楚夫妻之间的情况。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找不到另一方人的情况。那通常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


·催收骚扰家人应该如何报案
    催收骚扰家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或者报警的方式直接报案处理。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比如贷款公司派人上门催收,采用辱骂、威胁、恐吓、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家人采取了过激行为,那么就可以立即报警,可以当即制止催收人员的行为。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保留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