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人不离婚也不要财产可以办理离婚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女人不离婚也不要财产可以办理离婚吗?


可以办理;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女人不离婚但对于男方来说明确婚姻已经破裂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但是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不能挽回才能进行这一行为,所以,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最好以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这样都不会浪费时间。




·离婚时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时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可以主动放弃抚养权,但必须要定时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


·离婚彩礼算不算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
    离婚彩礼算不算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原告与被告,其实也就是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通常都是因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从而才会进行诉讼离婚的。但要是此时,一方当事人或双方都不出庭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在我国古时候,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必须要先进行订婚的,当然如今有的地方仍然流行着这样的习俗。那从法律方面分析,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是否必须要先进行订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婚约的法律效力。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6月26日公布的《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


·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能够对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协议离婚的话,程序上要方便得多。但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处理不好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往往需要经过诉讼才可以解决问题。那么,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


·起诉到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到离婚多长时间开庭?起诉到离婚大概十几天半个月的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么?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