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公司的会计,发现公司有偷税漏税行为的话,正确的做法就是到税务机关举报,如果会计帮助公司做假账,帮助公司偷税漏税,那么会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会计其实可以匿名举报公司,税务机关也有义务替举报人保密。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 垫资在法律上会涉及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这两个问题。并且在财务上会留下无法弥补的漏洞...


·企业注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企业注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哪些?现在有不少的企业开始着手进行改制的工作,其实进行合理的企业改制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当然企业改制也并不是只有在国家要求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其实在很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企业的改制工作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来介绍一下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哪些?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 ,证监会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 。至于核准通过 则需要看具体情况。二、具体过程第一阶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重组方案的复杂和重大程度,停牌时间有长有短,金丰投资就停牌了18个月;在停牌期间,重组公...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股东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


·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那些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那些问题及对策 企业并购在我国有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也就是同行业间的并购或者企业为了扩展业务而进行的市场经营活动,虽然企业间的并购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不能忽视,今天的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国有企业并购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 国企并购是已经成为国企扩展业务,实现增值的重要手段,然而,国企并购的效果却并不尽...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 很多人觉得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干,想注册一家公司,由自己当法人。公司法人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按照公司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注册成为公司法人。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注册公司法人的要求以及流程吧。 一、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也不可避免的随之进行,而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业主来说必定是关乎企业发展和利益的至关重要的大事,企业拆迁怎么补偿会直接关系到企业后期的安排和发展,所以务必要事先了解企业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   ? 一、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对企业进行拆迁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不进行经济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