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经营不盈利,或是单纯想让员工白干,自己好收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严重伤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所以,有些员工因此想报警处理。事实上,一般发生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抢劫等,或是违法治安管理,比如赌博、结伙斗殴等,为避免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遭受损失,即可以积极报警处理。此外,人民群众的求助也可以积极报警处理,所以,被老板一直找结果拖欠工资,员工也可以报警求助。不过,因为老板拖欠工资一般属于劳动纠纷,所以报警后将很难得到处理。实践中,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3、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4、找提起诉讼。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提起诉讼处理。最后,发现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不对,比如老板跑路等,那么建议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如果被拖欠工资的人较多,并且工资总额较大,那么必要时也可以报警处理。不过,最好是按照一般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其实劳动者在遇到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解决的途径很多,不过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若拖欠工资的数额比较大,可以直接找律师打官司,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字是否有效的介绍
    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字是否有效的介绍 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按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和基本内容确定。对具有法定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劳动者而言,是劳动关系,无论合同叫什么名称,只要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均视为劳动合同;对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劳务关系,无论合同叫什么名称,都是劳务合同。主体资格,是指单位经过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保修的范围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法律规定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


·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有时候,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意外,造成工伤。对于工伤,需要进行相应的认定,才能确定工伤的具体赔偿。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不了解的内容,比如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清楚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机构劳鉴是什么?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 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期不满一年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还需要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停工留薪期已满一年的,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工伤职工继续休养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待遇。但其中停工留薪期...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逾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补签合同;没有补签的,或双方协商不一致无法补签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


·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需要注意什么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
    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需要注意什么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需要注意是否工伤,是能否引起工伤赔偿和能否引起工伤赔偿诉讼的关键问题。因此,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必须以符合法定程序的工伤认定为前提。根据实践经验,围绕工伤认定问题,人民法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应提醒当事人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加班还有相应的加班费的,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诉讼,而且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员工的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加班时间不足该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加班时间不足怎么算 1、员工工资平时工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计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正常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周末加班按照正常上班小时工资的2倍计算,节假日加班按...


·怎样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
    对不定期劳动合同的理解,其实就是在合同当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时间的一种合同,也被称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比较严苛的,但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