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人伪造借条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债人伪造借条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伪造借条,并且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改变债务的,是妨害司法的行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借条是用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一项证明。任何人不得将已签过的借条进行更改,损毁。涉及到随意更改欠条的人将会按照刑法妨碍司法的罪名来进行处理。无论是借贷人还是还款人,都不应该私自将借条进行更改或者是销毁。


·通常情况下欠网贷多少
    通常情况下欠网贷多少钱会立案?一、通常情况下欠网贷多少钱会立案网贷纠纷立案和金额没有联系,此为民事纠纷,只要平台起诉要求还款,一般情况下都会立案的。欠债不还的,经催收还是不还的,对个人征信会有影响,并且平台会采用各种方法催收。如果经过起诉判决了的,还是不还、故意不还的,涉嫌犯罪,会被判刑。二、网贷逾期后果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


·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否可以?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可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二、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民法典》第一千...


·欠银行100多万会坐牢吗
    视情况而定:其一,欠银行钱无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其二,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会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是公司与其他个人、组织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协议条款。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或者合同的性质需要执行保密义务,就必须遵守。下面就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方面介绍关于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方面的内容。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


·中国公司债券有哪些分类?
    中国公司债券有哪些分类? 我们在对公司债券进行分类的时候,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分类的方法不同,得到的结果也就是不同的,所以,要知道公司债券有哪些种,首先要知道分类的方式。那么,您知道中国公司债券有哪些种分类的方式吗?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一、中国公司债券有哪些分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情况合法吗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情况合法吗?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商量后签订债权债务协议书后,债权人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提前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这种行径是否合法呢?我们应该如何保障我们的财产权呢?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情况是否具有法律可行性。 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情况合法吗 就法律而言,双方既以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还款期限...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以确保该权利能起作用生效,通过下文来为你解答与债权人撤销权对象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