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什么独到之处?与券商、银行、并购基金相比,信托有着一些独特的优势。首先,交易结构灵活,可以采取设立信托计划、成立并购基金、设立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并购中。其次,结构化融资经验丰富,信托公司现在已经积累的丰富的结构化融资经验,可以将股债结合、优先次级的设计融合到并购中,合理把控风险。最后,大额资金投放能力强,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等方式募集大量资金参与到并购项目中,方式灵活,手续简便,可以与银行形成错位竞争。
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放并购贷款的形式参与到并购业务中。但是《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在此情况下,可通过交易结构设计进行变通。
信托公司即为并购方提供并购贷款,同时也直接持有目标公司部分股权。信托公司收益包括固定的信托报酬、持股部分的分红、以及未来转让持股的溢价。非刚兑业务。此种混合投融资模式,分别投资股权和债权,可以设计成一个集合结构化信托计划,优先加次级的结构化模式,也可以发起两个信托计划。
对并购贷款,考虑到财务成本偏高,建议采用2-3年的中期融资,或1年期的过桥融资。后续可以安排低成本的银行并购贷款进行接续,实现信托公司退出。
对于股权投资,应该事先约定好股权出让的估值方式,转让路径、转让的限制条款等方案。如果由合作方进行回购的,应该事先约定回购价格计算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操作。不论未来转股途径如何,信托公司持股比例,应该低于并购主导方,为便于转让,建议持股比例不超过30%;有必要时,可以排除并购主导方的优先购买权,便于信托公司获取更好的二次转让溢价。
当然,信托公司参与并购业务也存在诸多劣势。首先,相比于银行贷款,信托筹集资金的成本较高;其次,长久以来,信托公司都是以开展通道业务为主,缺乏做全流程并购业务的专业性人才,业务整合能力较弱;最后,和长期在此市场经营的并购、券商相比,信托公司缺乏上下游资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信托公司发放并购贷款有其优势的一面,也有不足之处。对于“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规定,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计贷款方案来灵活变通。信托公司只有结合自身的优势,才能在并购贷款业务中同银行分得一杯羹。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含义及优势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含义及优势是什么 一、债权融资的含义及优势 1、含义 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 2、优势 (1)银行具有信息收集的优势。银行有条件、有能...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时,矛盾各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双方...


·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有效吗?
    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有效吗?1、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不一定有效,需要看这个收条目前是否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收条内容提及到对方是借用你的现金或物品,收条一样可以当借条使用,具有同等效力。不可能因为标题问题,整个债权债务关系就无效了。2、借条的内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


·领取他项权证后银行多久放款?
    领取他项权证后银行多久放款? 我们买房子的时候都会被要求办理房子的他项权证,主要是用于抵押贷款所用哦的。那么关于领取他项权证后银行多久放款。他项权证办理之后只要及时的通知银行,大概三个工作日,银行会调查你的征信记录等,如果没有问题就会给予放款。 一、领取他项权证后银行多久放款 1、新房 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我借钱没有借条出款人死亡还需要还吗
    我借钱没有借条出款人还需要还吗?肯定是需要还的,因为债权是可以继承的,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则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用于偿还债务。债权人死亡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代表债权人行使债权。两者都死了,则有各自的继承人还钱和催款。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 欠债没有打欠条,并且也没有还,非常麻烦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否则打官司都不能赢的。 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对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留底一份,法院里交两份进去就可以。 2、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和证据投递进去,填好回...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职责 1、与委托人的关系规范 (1)在与当事人签署委托协议时,应本着谨慎、诚实、客观的精神如实地告知当事人在委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依据法律和道德的准则,在规定的时间,建立档案,实现委托人的目的。 (2)律师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做出虚假承诺。即不能为了建立和当事人的委托关系或者谋取代理费用、辩护费用作出不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