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及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及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不影响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父母与亲生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依法缔结,既可依法而成立,又可依法而解除。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则基于血缘关系而成立,这种血缘关系客观存在,除非一方或双方死亡,不可人为地消灭。所以,离婚只能解除父母间的婚姻关系,不会也不可能消除父母子女的身份和血缘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此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据此,夫妻离婚后与其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关系与离婚后婚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相同。二、离婚后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应由生父母抚养,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已经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如果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并取得生父母同意的,则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对于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其与继父或继母由于已经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因此,不能因继父母的离婚而自然解除。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的情况下,虽然依法可以解除其人身关系,但继子女对抚养其成年的继父母在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仍应该继续承担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父母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签订协议进行处理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起诉到法院对相关抚养关系进行确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


·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对于夫妻来说,养育一个爱情的结晶——孩子,才算是一个爱情的圆满。但是很多夫妻生育子女后,不能很好的面对骤然增大的生活压力,夫妻摩擦增多,最后只能离婚。但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已经离婚的父母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支...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二、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财产分割范围 首先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