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有相应的补偿吗 一、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
1、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劳务派遣合同解除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因为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在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这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而第四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而第八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上文我们的回答可以看出,劳务派遣机构变更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才能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关于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是要按情形来判断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我们为您列出相关规定,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因此将其辞退的话,无疑会给其身心、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了让女职工安心的生产、哺乳子女。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每当一个工程完工之后,甲方就要给乙方清算工程款项,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甲方拖不能及时结清工程款,这样的不仅侵犯了广大普通民工的利益,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那么您知道如果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吗?就这一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


·林州保安公司改制后职工劳动合同和企业编制有变化吗?
    在改革开放时候,国家就提出了保安公司民营化的想法,不过由于保安公司最先属于国家各地公安分机关管理,人员杂乱,不好统一改制。零八年的时候国家又规定要管办分离,各地相继进行改制,下面将为您解答林州保安公司改制涉及到的职工劳动合同和企业编制的一些问题。 一、林州保安公司改制后职工劳动合同有变化吗? 公安局把保安公司改制出来,由个人承包,职工的劳动合同是没有变化的,个人是不能招聘保安从...


·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
    一、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以上法律规定的几种“国家工作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迟到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迟到规定之类的问题,是有很多争议的。从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说,引申出来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劳动者和律师。那么劳动者对合同法的看法和律师对劳动法的看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般公司为了规范管理,会对迟到员工略施小惩,罚点小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 一、劳动者:制度不够人性化 赵先生是番禺某珠宝厂员工...


·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我们来看看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起诉状(列明原被告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一式三份;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劳动仲裁裁决书一份;   4、与诉讼相关的其他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事项 ...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