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的生命,不同的工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涂饰工程质量要求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工程的质量要求,人们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依照该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要求。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漆

1、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和遍数要求施工,保护好成品完全干燥后进行验收。

2、木纹清晰、棕眼刮平,无钉眼外露,表面平整光滑。

3、裹楞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4、颜色均匀一致,刷纹通顺。

5、不得有脱皮、漏刷泛锈。

6、装饰线分色线偏差≤2mm(钢直尺)

7、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均应符合要求。

二、混色漆

1、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2、表面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3、不得污染其他表面。

4、颜色均匀一致刷纹通顺。

5、不得有脱皮、漏刷泛锈。

6、装饰线分色线偏差≤2mm(钢直尺)

7、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三、水乳性涂料

1、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2、涂料工程新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

3、基层缺楞掉角处用1: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 平补齐。

4、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5、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6、表面平整,无掸粉、起皮、漏刷现象。

7、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

8、无明显砂眼、流坠、起疙、溅沫。

9、涂料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根据涂饰工程的特殊性,对于工程的各个细节部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详言之,根据清漆、混色漆以及水乳性涂料三种不同的涂饰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工程质量。检验单位需要以此为依据认真检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雇佣童工在我国属于违法雇用行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为生活所迫或用人单位一味的缩减用人成本,童工雇佣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合法,但是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童工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具体的解决办法请继续往下看。 一、童工工资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此后就需要按照工伤来对待。那么您知道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七人以上的个...


·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再处于劳动力廉价的阶段了,那么有些企业和工厂为了节省原材料和经费,不惜雇佣童工,童工就是未成年的劳动力,这样的劳动力不仅不用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花太大的工资,但是这样已经犯法了,那么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每天都有可能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故而也每天都有工作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在工程完工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投入市场使用的。不同的工程的检验方式是不一样的,检验的方式大致有三种,具体来说,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一、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有哪三方面?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免检、抽检、全检三类。 二、市政道路工...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请求裁定用人单位给职工补缴工伤保险,同时要向单位索要赔偿。正常的用人单位是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中包括工伤保险。当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有工伤保险就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一、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 违...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一、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工程质量管理手段有哪些?
    各工程责任主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在采取措施之后,还需要实施一定的管理手段,从法律层面分析,工程质量管理不仅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也能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那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手段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好与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