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面对公司欠工程款怎么要,如何进行诉讼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面对公司欠工程款怎么要,如何进行诉讼 一、公司欠工程款怎么要?
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可以优先选择协商解决,但是,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选择诉讼是一件非常好的选择。
二、拖欠工程款如何诉讼?
1、诉讼时间的掌握
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
2、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
3、重视诉讼保全在诉讼中的作用
如何保证诉讼胜诉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呢?关健的一步是必须在诉前或诉讼中采取诉讼保全的措施。何谓诉讼保全呢?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之所以在诉讼实践中重视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生效后能顺利地得到全部执行,从而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法院的生效判决便有可能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当事人因胜诉而赢得的利益也根本无法得到实现。
4、运用工程鉴定的技巧,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己方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提出鉴定的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内,因而这就涉及到一个提出鉴定时间和需不需要提出鉴定的技巧问题,有下列几点可供参考:
(1)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
(2)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
(3)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
(4)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
所以,“面对公司欠工程款怎么要”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在上文中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并且在文中为您详细描述了如何有效进行诉讼,请您务必掌握好诉讼时间已经找好相关的证据,尽快追回工程款项弥补自身损失。当然,您也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解决这一问题。



·一、通知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多久?
    一、通知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
    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法律方面没有作出很明确的规定,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也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但一般来说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在1-3年之间。到底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施工企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其实市场上的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不一定所有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渠道都比较困难。有些情况下,一些大型的比较正规的施工企业,融资的方式和渠道还是比较灵活的。但是施工企业在融资的时候,也存在诸多困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一、施工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是什么? (一)严重依赖商业银行的...


·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
    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的省会,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很多。此时便需要进行劳动仲裁,那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具体细则,详情请阅读下文。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2、办理程序(1)申请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仲裁,需向仲裁委员会递交按...


·公司辞退员工不办离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办离职应该怎么办如果员工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转移表。如果员工拒不返还占有公司财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返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外奔波难免碰壁,甚至受伤,当员工在公司因机械或重物等原因导致不幸受了工伤,那么工伤鉴定是必要的一个流程,然后才能申请和要求相关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工伤鉴定在哪儿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的相关内容吧。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 慈溪工伤鉴定要去慈溪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慈溪市社会保险行政...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要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一些拖欠拖欠的就直接不发工资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但在要求赔偿之前,我们应该知道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时要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要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