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厂房拆迁赔偿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厂房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房产价值赔偿;设备设施赔偿;停产停业赔偿;搬迁奖励赔偿。1、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2、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二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三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3、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4、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190元左右。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最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理论上是存在的,但举证和认可有比较大的难度,基本上是通过上述四项的充分赔偿来补充。《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
    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一般而言,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尤其是那些经济发展快速的城市,限制的条件更为严格,而北京就是其中之一,相信打算在北京买房的人,一定很想了解北京相关买房政策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介绍给您。一、北京买房资格最新政策1、北京本市户籍居民买房条件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买房新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大家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
    您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候,都会需要当事人先交付一定的押金。交押金肯定必须有押金条作为支付凭证,这样才方便以后双方处理相关事项。我们以房屋租赁押金条为例,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的问题。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 押金条今收到________房屋出租押金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
    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随着国家社会的经济发展日益发达,例如很多人都是在外打工,至于农村的老房子很多都会空出来了没人住或者放置。也有可能任由政府部门如何处置的比如进行拆迁征收,因为是政府部门的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补偿款项都会很大的。也正因为这样会造成农村的多数家庭纠纷了,私下解决不了最终就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了。那么问题来了,嫁出去的女儿娘家拆房子女儿到底有没有份呢?首先,农村拆房的所有...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二、司法解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房地产仲裁是指房地产仲裁机关根据公民或法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发生的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赔偿也是有依据的,通常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做出赔偿。因此,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那实践中,被拆迁的房屋是怎样评估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关于被拆迁房屋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流程一般如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您想象中那样只要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向银行贷款买房?向银行贷款买房的类型有哪些?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样一种情况。其实如果真的遇到了,您也不要着急,因为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是有最低保修期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一、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