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发现,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一般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认购书,这也被成为临时购房认购书。之后,还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临时购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可见,临时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便签订,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
二、签署购房临时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要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查”。
1、“一看”是看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二问”是在看的过程中,可以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发展商、代理商的销售人员进行询问。
2、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括不同时间购房的业主,以期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购房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不能肯定时,还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
3、“三查”是尽可能多地调查了解发展商及该楼盘的相关信息,包括发展商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商业信誉、以往售楼纠纷情况等。 要细审《认购书》条款。《认购书》中至少应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他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从我国购房流程来看,其中签订临时购房认购书,其实并不属于购房的步骤之一,当然也不是法律要求必须签订的,这只不过是商品房行业中形成的一个惯例,因此购房者在被要求签订临时购房认购书的时候,其实是可以拒绝的。



·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如今我国很多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双方无法协商分割房产的话,可能要走诉讼离婚的渠道,这时当事人要通过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那么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一、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所实施的行为。 二、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①须有债务人放弃到期...


·杭州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对于现在大部分年轻人来说,买房是这辈子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然而在现今这个工资上涨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速度的现实面前,让许多人选择了贷款按揭买房。那么,在杭州买房首付多少最划算?我们在下文中将为您介绍相关的一些知识。 一、杭州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首付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这样是比较划算的。 二、...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则无从判断。

那么关于二手房的真实年限该怎么去核...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