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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民事责任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该意见强调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必须是造成一定影响的,才能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不得据此而免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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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英语: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在很多国家,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属于告诉乃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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