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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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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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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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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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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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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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