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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依法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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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确认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问题等。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合同条款不明 支付双倍工资

  【案情概要】王某自2007年10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新的法律、行政法...


·劳动者如何打辞退官司?
    辞退官司中,另一方当事人为企业一方。但是,像一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劳务外派关系等复杂情况的,究竟要以哪一个企业作为被告?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以作出辞退行为的企业为被告。如果与该单位存在的不是劳动关系,则应当以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为被告,同时列辞退的单位为第三人。 对于企业违法辞退职工的行为不服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法》“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能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吗?
    1.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调岗调薪,该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主张该行为违法的,不予支持——戴某某诉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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