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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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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7
司机开门撞伤骑车人,责任谁来担?
    因机动车开车门造成过往行人受伤的事故,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是因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打开车门时未注意其他车辆或行人导致双方发生碰撞造成的事故,关于该类型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的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


·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解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1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堪验调查、检验、鉴定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事故责任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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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没有事故认定书,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确定事故发生的事实、原因并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对于交警部门认为事实不清,双方的过错无法判明,也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现场勘验笔录等交通事故案件的全部相关证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有无过错进行判断...


·交通肇事逃逸与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在构成上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二是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三是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的,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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