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就不是很清楚了,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法条。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专门针对汽车货物运输限额赔偿的法律条款,相关内容基本以原则性规定的形式存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如《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违约赔偿的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另外2000年交通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了《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其中第八十三条规定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二)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志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三)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赔偿。(四)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五)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赔偿时的注意事项
1、 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的差额大小并不能作为违背公平原则的判断标准。我国《铁路法》、《邮政法》均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保价运输以保价金额为限的法律效力,而并没有因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金额相差过大的例外赔偿条款。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已在法律上认可了保价运输中以保价金额为限的法律效力,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并不直接导致违背公平原则。2、 《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不能理解为绝对公平,而应理解为相对公平,即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在保价运输中,由于托运人需按保价金额一定比例支付保价费,故托运人往往会为减少支付保价费而少报保价金额。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托运人因少承担了支付保价费的义务从而减少了在索赔中的权利,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原则。3、 保价金额是由托运人自身填写,导致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金额发生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故意,托运人完全可以预见此后果的发生,托运人应当为自己的故意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 如果因保价金额过低于实际损失即按实际损失赔偿的话,对承运人而有失公平。首先,承运人并不知道货物实际价值,即无法预见损失的大小。其次,托运人少报保价金额已直接导致承运人少收了保价费。再则,托运人少报保价金额会导致承运人低估运输风险,从而无法通过投保等方式充分转嫁运输风险。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以及在主张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相信您对于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寻求律师的帮助,网站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各种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伴随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多,那么当车祸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如何进行赔偿呢?其医疗费的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如果车遇到事故或者有损害的情况下,并且由车险,可以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车险的保费与理赔次数有关,车险的理赔次数会影响到保费的多少。那么,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哪些关系呢?车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 对于交强险来说,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两...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其实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校车的安全性能设计的甚至是比很多知名的品牌汽车都要好的,可是目前我国在校车制造的这一方面有些技术还达不到这种标准。学校购买校车的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但是学校不能在校车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允许驾驶员超载的,这是校方跟驾驶员本人都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1、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次修改前,刑法第...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一些车主在因为交通事故而进行了医疗赔偿,必须想要了解一下关于交强险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一下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根据交通的法律规定,交强险应该对医疗费用赔偿,最大的额度是1万元。下面我们具体来详细了解。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只有肇事逃逸的车主才会进行承担。1、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赔偿,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驾驶人员是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或者属于被雇佣人员的,则有工作单位或者雇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同车乘坐人员在事故中没有侵权行为,对于事故结果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乘车人员为车主或者雇主的,则根据雇佣关系承担赔偿...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


·一、交通事故现行垫付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现行垫付收条怎么写?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